吴中实验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的精神,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,规范幼儿园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,进一步发挥幼儿园干部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,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,我校将实施干部竞争上岗制度,现将《方案》公布如下:
一、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汪成洁
副组长:顾小芳 赵 强
组 员:陈祥方 吴美珍 邵菊珍 杨桂元 严友忠
徐 勇 李 莉 邱虹文 潘叶青 沈 燕 季华英
二、竞争上岗职位
根据应设岗位数,幼儿园拟对空缺岗位进行竞争上岗。具体岗位为:幼儿园副职1名。
三、竞争上岗原则
1.党管干部的原则;
2.德才兼备、任人唯贤的原则;
3.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的原则;
4.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
5.民主集中制的原则;
6.依法办事的原则。
四、竞争上岗基本条件
1.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,坚持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,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,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实绩。
2.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能结合实际,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,讲实话,办实事,求实效,反对形式主义。
3.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实践经验,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、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。
4.依法办事,清正廉洁,以身作则,艰苦奋斗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密切联系群众,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,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。
5.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,有民主作风,有全局观念,善于团结同志,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。
五、竞争上岗应当具备的资格
1.敬业爱岗,作风正派,身体健康。
2.竞争上岗的幼儿园副职年龄为45周岁以下,本科及以上学历;具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,具备一级教师(即幼儿园高级教师)职称;特别优秀的年轻教师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,可以破格提拔。
3.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,获得过区级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,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;担任园长助理的工作经历。
六、竞争上岗工作程序
1.民主推荐。竞争上岗候选人的产生按竞争上岗、任职条件和资格,采用民主推荐的形式:一是个人自荐,二是群众推荐,三是领导推荐。请符合条件和资格并有意参加竞争上岗的教师于7月10日前,到沈燕同志处报名登记。
2.人员初审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领导小组对照条件和资格确定竞争上岗人员名单并公示。
3. 竞争演讲。取得竞争资格的人员,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幼儿园教师参加的测评会上,每人作10分钟演讲。
4.民主测评。演讲后参会人员对竞争人员进行评议和投票。
5.综合考评。在评议和投票的基础上,领导小组报区教育局、城区社会事业局对竞争人员作全面考察,集体研究确定拟提任人选,并对拟提任人选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,公示征求意见。公示时间为5天。
6.任职审批。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,学校向城区社会事业局报告,经审批同意后,由校长室正式聘任。干部任职批复报区教育局备案。
7.学校中层干部全部采用聘任制,聘期一年,一年后,经考评称职再行续聘。
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实验小学
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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